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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获黄南州“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河南县人民法院 马明菊  发布时间:2014-11-21 14:41: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黄南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河南县召开表彰大会授予我院2011-2013年度黄南州“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以来,我院始终以州文明委、县文明办精神文明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履行审判职能、争创州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立足我院工作实际,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层次,认真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和规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紧依托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传播法院资讯、汇集社情民意、开展司法宣传,在社会公众与人民法院间搭起理解、沟通的桥梁,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二是抓教育,建设政治坚定、爱岗敬业的法官队伍;三是严管理,塑造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执法队伍;四是重培训,培养业务精通的法官队。

来源:河南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仁青扎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