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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法院典型案例8充分发挥执行强制职能,从严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64名农民工与马某追索劳动报酬执行一案
作者: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06-07 17:21:30 打印 字号: | |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兰某等64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马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于2022年4月8日经同仁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马某向申请执行人兰某等人于2022年5月20日前支付劳务费72896元。调解生效后,被执行人马某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给付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兰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申请执行人兰某等64位农民工与被执行人马某劳务合同纠纷案,案总标的为72896元,被执行人马某拘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对其义正言辞讲清法理,耐心细致讲清事理,告知拖欠工人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及讲明拒不履行的要害后,马某幡然醒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于2022年7月12日被执行人马某向申请人兰某等64位农民工支付劳务费72986元,至此这起涉及劳务纠纷案迅速执行完毕,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在遭遇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各方应主动履职担当。该案的成功执结说明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特殊群体执行案件时,应快速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工工资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