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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青海师范大学建立法律人才培养实习实训机制
作者:熊涛  发布时间:2024-01-04 09:24:14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高等院校与审判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新型人才机制,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拓宽法学人才培养渠道,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1月2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青海师范大学举行法律人才培训实习实训基地签约暨挂牌仪式,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马旭东,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海云共同签署了《联合培养法学专业人才框架协议书》,并为“法律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基地”揭牌。



会上,杨海云院长对马旭东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介绍了黄南州情及辖区人民法院工作情况。他指出,实习基地的挂牌标志着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和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双向学习的开始,通过与青海师范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搭建双方司法实践、会商研究和人才培养的互动平台。希望今后双方能加大合作力度,青海师大可以为黄南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学习提供有力支持,黄南法院也将以丰富的审判实践资源让学生得到更好地实习,实现法律实务与法律教学双赢。



马旭东院长介绍了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的发展历史,对黄南两级人民法院工作成效作出高度评价,对双方合作的内容、前景进行了介绍和展望。他指出,在青海这个多民族地区法律的文化支撑很重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司法办案中文化对于办案质量、办案效果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黄南法院有着丰富的司法实务和双语审判资源,能够为法学院提供丰富的案例素材并成为法学院的教学实践基地,有利于法学院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同时,青海师范大学法学院将发挥自身优势,在课题研究、疑难案例探讨、法律问题咨询、法律培训等方面为黄南法院提供服务,为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强化业务能力建设提供帮助。



下一步,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实训基地挂牌为新起点,为青海师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帮助学生们尽快从一名法学专业学生转变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同时,通过青海师范大学法学理论指导和大量优质教学资源的帮助,进一步提高黄南法院法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实现前沿法学理论与基层司法实务的优势互补。

 
来源: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