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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
作者:仁青措  发布时间:2024-01-12 09:55:23 打印 字号: | |

近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州生态环境局、州自然资源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建立联动保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建立执行协作机制、完善生态损害赔偿机制、构建宣传配合机制”六个方面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建设、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等方面起着重要推进作用。

《意见》明确,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青海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深化府院联动,积极拓展协作深度和广度,依法严厉惩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犯罪,不断织密生态环境司法执法保护网。

《意见》要求,建立联动保障,建立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沟通协调、分析研判、信息交流、案件通报、个案会商等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各部门之间应及时共享当前所掌握的生态环境资源相关数据;建立案件通报,在依法查处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或者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及时通报案情和处理进展,可共同研究应对方法;建立执行协作,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有效衔接,各部门之间可依法建立执行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增强执法效果;完善生态损害赔偿,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情况,不断加强协调配合,依法追究生态资源破坏者的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确保责任人依法承担修复费用和相关损失;构建宣传配合,各部门要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有针对性的组织深度宣传报道。

下一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将严格落实工作机制,立足审判职能,与各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推动健全环境资源综合治理体系,用最严格法治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推动涉环境资源案件依法、高效办理,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