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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当面调解+当场履行

——黄南中院高效化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作者:李艳  发布时间:2024-07-10 16:56: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让案件当事人当天收回了对方退还的84000元装修款,更妥善处置了剩余装修材料,并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衍生案件,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双方当事人东某与刘某签订《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东某共向刘某支付装修款120000元,案涉房屋已完成部分装修,后东某认为刘某自行刻制案涉合同加盖的某装饰公司印章,并以该公司名义进行装修,且拖延施工进度,要求退还装修款。刘某虽同意可退还装修款,但对于退还数额以及剩余装修材料的处置有争议,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刘某当场履行调解协议中的补偿款共计84000元。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得到一次性化解,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今年以来,州法院贯彻“纠纷一次性解决”要求,在合法性审查案件基础上,合理分析当事人实质诉求,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助推案件调解工作及当场履行,避免程序空转,机械办案,使人民群众切实解决矛盾纠纷,提升对法院审判工作认同度。


 

来源: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