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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经验做法】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黄南法院以政治标准扛起司法担当
作者:李加东智  发布时间:2024-06-26 17:09:39 打印 字号: | |

2021年来,黄南法院始终坚持“懂黄南、爱黄南、兴黄南”,主动融入黄南工作大局,筑牢“黄南发展‘我’的责任”意识,坚持做到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与州人行、银保监局会签全面推进黄南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意见,设立“黄南州金融解纷中心”,有力规范金融秩序、维护金融安全。向相关职能部门报送《基于司法大数据对黄南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黄南州建设工程纠纷情况报告》等,助力黄南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指派专职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与政府机关、社会组织等加强信息交流、协调联动,化解同赛高速8家企业涉87亿EPC合同纷争,稳妥处理多起涉西成铁路、同仁市城市拆迁行政争议。制定“营商环境创建活动清单”,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微讲堂。服务驱动创新,与市场监管局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两篇案例入选《青海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打好保护生态环境“组合拳”胸怀“国之大者”“州之大要”,服务“山水黄南”,审结涉及资源开发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涉环境资源案件,推进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合一”审判,成立专门审判团队,统一司法理念和裁判尺度,办案法官由“全科医生”向“专科专家”角色转变。在麦秀国家森林公园挂牌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黄南法院生态环境司法报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发布生态司法典型案例,制作黄南法院生态司法宣传片,为黄南沿黄河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织密司法保护网。黄南法院履行生态司法保护生动实践,受到中央媒体关注,接受央视“今日说法”栏目采访。
融入法治黄南建设共同体。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审判理念,提出加强改进行政审判“十七措施”将“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向州委州政府报送行政审判年度司法审查报告,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定期向司法行政部门通报行政争议化解情况,制定推进司法建议工作“十条措施”以司法建议“小药方”收获诉源治理“大疗效”,坚持主动与被建议单位及主管部门沟通交流,强化“发前沟通”“发后跟踪”。制定行政审判要点指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二十条措施,保障依法行政既有法治底色、更有法治底气。组织开展“破浪风暴”“凛冬亮剑”等集中执行行动,提出“审判中的‘履行意识、执行意识’”等“八大理念”,有效做法被省法院以“执行工作‘黄南经验’”宣传推广,《人民法院报》以“公平正义之花开遍黄南草原”为题,专题报道黄南法院执行工作。
不断丰富司法为民新举措。坚守人民情怀、永葆为民初心,制定“一对一”诉讼服务规程,确保每一名当事人始终有人负责、有人服务。生动实践黄南法院“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十九条措施特色做法,主动肩负民族进步、社会发展之责。贯彻黄南法院双语审判“十一条措施”,在诉讼服务、庭审、调解、法律文书及执行等各环节,让群众用听得懂的语言、看懂的文字感受公平正义。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上主动作为,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坚持“有信必复”,制定院长接访制度、信访工作规定,信访案件化解率100%。给因案件陷入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及寺院等,送法下乡、提供服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僧侣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主动肩负推进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发展之责。州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被省妇联评为“青海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州法院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积极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全州法院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及其他社会力量,推动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化解、诉讼断后的诉源治理新机制。制定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施意见、加强诉源治理“十二条措施”,助力出台行政调解办法,加大指导调解力度,常态化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员组织开展培训,完善入驻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分工、衔接机制,与州发改委开展价格争议诉调对接,指导金融纠纷调解人员化解纠纷。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将司法所、派出所、调委会等36家基层治理组织纳入平台,委派、委托调解纠纷。2024年1月至6月12日,委派调解案件1023件,诉前调解1024件,诉中调解9件,委派调解成功650件,委派调解成功率为63.54%。


 
来源: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