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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效双优】黄南中院“四项关键措施”并举推动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作者:李晓月  发布时间:2024-07-06 11:28:0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质效双优”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人员从“数字问题”看“工作不足”,及时调度审判执行工作不断促进各项指标趋优能力,制定实施2024年《全州法院审判管理部门第二季度能力提升与成效评价计划》,印发《州法院院领导履行审判管理职责业绩通报》。紧紧围绕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制度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精准用力。有效解决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院庭长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构建全流程立体化审判管理工作格局,推动审执工作均衡有序开展,审判质效运行稳中有进。

一是管控上诉案件移送时间,保证案件流转顺畅。在收到一方当事人上诉请求后,书记员在当日或至迟第二日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其他当事人,送达后两日内整理卷宗移送至州法院审管办,由审管办负责上诉案卷的移送工作。在收到移送的上诉案卷材料时,严格审查卷宗材料是否齐备,在当日或至迟第二日向上级法院立案庭移送,同时定期统计上诉案件移送情况,对各个上诉案件流程节点实施全流程监督和催办。立案庭对上诉案件移送天数和上诉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保障审判团队高效规范开展上诉案件流转工作。

二是明晰四类案件主体权责,实现全过程监督化行权严格落实院庭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办案和监督责任,强化院领导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情况,发挥院庭长监管的主动性,确保监管制度取得实效。以考核的方式督促院庭长深入学习“四类案件”监管平台系统应用。促使院庭长对案件办理程序、办理结果等加强关注,通过查阅卷宗、查看案件流程等信息要求案件主办人及时全面报告案件进度。审管办对“四类案件”提请进行敦促督办,对“四类案件”清单进行审查把关,进行月通报,形成常态化通报机制。坚持奖优罚劣、负向扣分原则,将“四类案件”监督、报送等工作纳入年底考核,确保“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机制。

三是贯彻“阅核”制度,依法落实院庭长法定职责。分管院领导负责对分管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承办案件的阅核,部门主持工作负责人负责对其他承办法官、执行员承办案件的阅核,分管审判管理的院领导负责对各分管业务院领导及院长承办案件的阅核,院长对全院所有法官、执行员承办案件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承办人员或分管院领导;阅核内容包括对审判人员所承办的案件程序性事项、实体性内容进行“阅核”;“阅核”方式主要以“静默式监管”方式进行,通过对裁判文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及文书质量四方面进行全面阅核;阅核责任主要以阅核人员对阅核结果承担责任为主。

四是抓实案件评查力度,推进判后监督防错纠错。严格按照省法院相关要求,常态化开展“五评查一审核”工作,以裁判文书、庭审、整体评查、重点案件评查和结案审核为评查重点,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案件审判的管理与监督,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理程序、文书制作、释法说理等方面开展评查,准确指出了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真查敢评。对发现的案件质量瑕疵及文书通病逐期总结归纳,通过深入开展评查工作,不断总结审判经验、统一 裁判尺度,倒逼提升案件质量。


 
来源: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熊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