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并当即前往双方居住地顺利执结案件,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并得到当事人认可。
当某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卡某离婚。在双方同意调解的基础上,对于婚生子昂某的抚养权及财产的分割始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诉讼和调解过程陷入“拉锯式”的状态。因该案涉及牧民牲畜、财物与风俗习惯等,案件无论判决或调解,执行都较为困难。后经过合议庭法官反复与当事人沟通并释法明理,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等,双方当事人从开始的抗拒态度,到愿意与对方达成婚生子抚养及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致意见,最终促成调解。而且在调解达成后,双方当事人主动配合法官前往居住地,对调解内容现场执行。牧民牲畜向来存在幼崽、大小、数量等如何执行的难点,该案法官采用按数字对牲畜进行标记,双方当事人抓阄决定归属,对于有幼崽的牲畜,幼崽随同母牛标记一起分割的方式,顺利执结了财产,当事人不仅对于该方式无任何争议,且当即表示感谢。因前期做足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使男方也顺利交出婚生子的抚养权及女方衣物。最终,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在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黄南法院全体法官及干警认真查找自身短板,深挖薄弱“症结”,树立“一盘棋”的审执思想,坚持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理念,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有力促进了社会平安和谐稳定。